因工作需要,南京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聘岗位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招聘岗位:
岗位职责:
2、指导学生党团建设和班级建设,按照学校要求开展党团活动和学风建设,做好新党员发展以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;
3、组织学生参加校、院(系)组织的各项网络思想教育活动、学术科创活动和文体活动;
4、结合学生发展需求,开展招生就业、帮困助学、职业规划、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生事务管理和咨询辅导工作;
5、参与处理涉及学生的各类突发事件,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;
三、岗位要求:
1、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,政治素质高,理想信念坚定,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,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强。
3、组织管理能力、语言文字表达能力、教育引导能力及调查研究能力强,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。
4、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强,遵纪守法,为人正直,作风正派,廉洁自律。
5、身心健康。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,甘于奉献,潜心育人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6、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和网络。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的优先。成绩优良、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。
7、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,需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。
8、年龄在30周岁以下,具有高校管理经验的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。
四、招聘条件:
1、应聘人员须符合《南京大学校聘岗位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》(南字发〔2020〕155号)、《南京大学辅导员岗位聘用管理办法》(南字发〔2020〕193号)要求以及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。
2、应聘人员须取得或即将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、学位。尚未取得学历、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,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,对其学历、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间。留学人员须凭学位证书报名应聘,对其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间。
3、年龄的计算截止到公开招聘申请结束之时,以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(30周岁以下指1989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;35周岁以下指1984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)。
五、本次招聘人员为“校聘岗位人员”: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;聘期一般为三年;在南京市参加社会保险;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。详情参见《南京大学校聘岗位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》(南字发〔2020〕155号)(查阅途径: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主页——政策条例——人才引进相关——校聘人员相关政策文件)。
六、请有意应聘者登录人才招聘网https://rczp.nju.edu.cn/进行注册后报名。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。注: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。
七、若有问题,请向各招聘单位(联系方式登录人才招聘网报名后可见)或人力资源处咨询。人力资源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贾老师,89681686;赖老师,89683443;王老师,89681557。
2020年12月16日
原文链接:http://jshrss.jiangsu.gov.cn/art/2020/12/18/art_57210_9608782.html
Copyright C 2009-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杭州师迅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浙ICP备17034350号 浙公网安备33010902001762号
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太古广场1幢2507-2509室 EMAIL:isoweb@qq.com
Powered by PHPYun.